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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創新完善體制機制推動招標投標市場規范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24〕21號),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有關部門近日發出通知,就加快推廣遠程異地評標工作作出部署,推動評標模式創新與資源共享,進一步提升招投標市場透明度和效率。
該通知圍繞資源共享、協同服務、責任劃分及組織保障四個方面提出十三項具體措施,旨在打破地域限制,實現專家和場地資源的高效利用。
一、推動三類資源跨域共享 通知明確,各地需確定遠程異地評標的項目類型與規模標準,建立跨區域的評標專家庫共享目錄和評標場所工位共享目錄,推動資源互聯互通。專家勞務報酬標準、支付方式及場所服務費用等須同步公開,增強操作透明度。
二、建立健全協同服務與成本分擔機制 遠程異地評標實施“主場+副場”協作機制,主場負責提供電子交易系統與工具,副場配合完成專家抽取、身份核驗、評標等環節。通知還明確了多種情形下的收費與補償機制,強調收費標準應公開合理、符合價格管理規定。評標專家的就餐、住宿等服務保障由招標人負責承擔。
三、明晰主副場監督與管理責任 主場行政監督部門承擔項目監督主責,副場協助配合,發現違紀違法線索需及時移交。資料保存、專家現場管理及考核以“誰主責、誰記錄、誰推送”為原則實施,確保監管不斷鏈、責任可追溯。
四、強化技術支撐與組織保障 各地須按統一技術標準優化平臺功能、升級場所設施,強化網絡安全與數據保護。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將搭建全國共享節點,提供開源、中立的技術支持。國家發展改革委將協同相關單位持續完善技術標準。
此次推廣遠程異地評標,是招投標全流程電子化改革的關鍵一步,有助于提高評標質量、降低交易成本、遏制“暗箱操作”,進一步優化招標投標領域營商環境。
各地需加快推動省內跨市評標常態化,積極拓展跨省合作,鼓勵國有企業參照執行。重大進展和經驗做法須及時上報。(郭先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