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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深入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江蘇必須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推進社會治理現代化上走在前列”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發揮有為政府和有效市場在發展養老服務中的重要作用,做好養老金融大文章,構建覆蓋全生命周期、全產業鏈條的養老金融服務體系,為江蘇養老服務事業和銀發經濟產業高質量發展提供強有力的金融支撐,制定本行動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會議精神,深刻把握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深化金融供給側改革,聚焦金融服務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推動江蘇養老金融高質量發展,助力江蘇銀發經濟發展,促進金融與經濟社會良性循環。
(二)基本原則
一是堅持因勢利導,政策扶持。尊重市場經濟客觀規律,在滿足商業可持續的前提下,發揮貨幣政策和財政政策引導撬動作用,推動金融資源向養老領域配置和傾斜,支持各地區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支持各金融機構發展養老金融。
二是堅持因人而異,精準服務。樹立新發展理念,以銀發經濟產業發展和個人養老需求為出發點和落腳點,改進管理機制、健全組織形式、豐富服務方式。
三是堅持創新驅動,普惠導向。推動養老金融產品、服務模式和技術應用創新,加快數字服務適老化改造,加力支持價格可負擔、質量有保障、運營可持續的普惠養老服務。
四是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指導。立足全省老齡化區域特點、養老產業分布特色和金融機構經營實際,推動各地區各金融機構創新發展養老金融,探索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做法。
(三)主要目標
到2027年,建成覆蓋城鄉的養老金融服務網絡,形成居家社區機構協調發展的養老金融服務體系,養老金融產品供給豐富,養老金融意識普遍形成,適老化服務水平全國領先,力爭全省養老產業貸款增速不低于各項貸款平均增速。
到2030年,養老金融服務體系更加完善,服務能力顯著提升,實現養老金融與銀發經濟深度融合,養老服務與金融支持更加協調適配,助力養老事業高質量發展,人民福祉得到有效增進,成為全國養老金融改革創新的典范。
二、重點任務與舉措
(一)健全金融機構組織服務體系
1.加強內部管理機制建設。各金融機構要成立由單位負責同志為組長的養老金融服務工作小組,明確牽頭部門,制定具體工作方案,將養老金融納入戰略規劃和年度重點任務,加強對養老金融工作的統籌推動和組織保障。鼓勵銀行保險機構設立養老金融事業部、專營機構等。完善養老金融激勵約束機制,適當下放授信審批和產品創新權限,支持金融機構在內部績效考核中給予傾斜,有效調動基層工作積極性。落實國有保險公司績效評價辦法,督促指導國有保險公司優化內部長周期考核機制,鼓勵引導保險公司開展長期權益投資。積極向上級機構和金融管理部門爭取在江蘇率先開展養老金融試點和落地養老金融創新產品。落實盡職免責制度,進一步明確免責的認定標準和流程,促進各方履職盡責。(人民銀行江蘇省分行、江蘇金融監管局、江蘇證監局)
2.構建多維度養老金融服務體系。鼓勵銀行、證券、保險、基金、信托、金融租賃、融資擔保等各類金融機構積極應對老齡化社會發展趨勢,深入開展行業研究,分析養老服務和養老產業發展趨勢和經營業態,提升養老金融專業化服務水平,增強養老領域金融服務能力。充分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政策功能,引導各類融資擔保機構加大對養老金融領域的支持力度。鼓勵征信機構、信用評級機構面向養老服務業開展征信、評級服務,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與征信機構、信用評級機構合作,對養老企業給予分類支持。(人民銀行江蘇省分行、江蘇金融監管局、江蘇證監局、省委金融辦、省財政廳、省民政廳)
(二)加強養老重點領域金融支持
3.支持老齡產業高質量發展。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老年產品制造業、養老服務業、抗衰老產業、銀發經濟產業項目建設等領域支持力度,助力發展生態養老、旅居養老、智慧養老等新業態新模式,優先支持便捷可及、價格可承受、質量有保障的普惠養老服務,積極打造“蘇適養老”金融生態圈。積極爭取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等資金渠道,支持符合條件的養老服務基礎設施建設,積極滿足養老服務機構信貸融資需求。支持銀發產業、養老產業等市場主體入駐省綜合金融服務平臺,精準撮合銀企需求,及時快捷滿足養老企業融資需求。加快適老住宅建設,推進家庭適老化改造,支持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自住住房電梯新建和更新改造,政策支持范圍擴大到本人及配偶雙方父母。(人民銀行江蘇省分行、江蘇金融監管局、省發展改革委、省民政廳、省工信廳、省財政廳、省委金融辦、省住建廳)
4.支持覆蓋城鄉的三級養老服務網絡建設。按照城鄉統籌的思路,引導金融機構支持重點養老機構和龍頭企業一體化開展城鄉養老服務設施建設和網絡布局,加大資金資源傾斜力度,重點支持縣級綜合養老服務管理平臺、鄉鎮(街道)區域養老服務中心、村(社區)養老服務站點建設,貫通協調居家社區機構三種養老服務形態。促進醫養結合,加大對康復醫院、護理院、醫養結合機構、安寧療護機構等金融支持力度,滿足失能失智老年群體健康服務需求。高質量推進以縣城為重要載體的新型城鎮化建設,助力補齊農村養老服務短板。(省民政廳、人民銀行江蘇省分行、江蘇金融監管局、省發展改革委、省衛生健康委)
5.支持培育壯大銀發經濟經營主體。推動國有資本參與發展養老服務,引導各級國有企業在養老領域整合重組優勢資源,對相關投入在經營業績考核中予以統籌考慮。支持國有企業、事業單位盤活閑置資產開展養老服務,做好國有企業拓展銀發經濟業務的融資服務。發揮政策性金融機構的優勢,以大額長期低成本穩定資金支持地方國企盤活存量閑置資產,包括但不限于培訓療養機構、閑置用房、在建工程、存量低效養老機構等,綜合運用改擴建、市場化租賃、委托專業機構運營等方式開展養老服務,提高綜合運營效率和專業化服務水平。引導有條件的傳統企業轉向銀發經濟領域發展,加大對民營養老機構、老年產品研發制造企業的信貸支持力度。健全公辦養老機構運營機制,支持通過公建民營等方式進行提質升級,在做好兜底保障基礎上,向社會開放空余床位,擴大普惠養老服務供給。(人民銀行江蘇省分行、江蘇金融監管局、省國資委、省民政廳、省發展改革委)
6.支持銀發經濟產業集群發展。鼓勵金融機構結合自身定位和優勢,主動對接區域政策規劃,為銀發經濟企業提供融資融智服務,為養老企業提供并購貸款、供應鏈金融等服務,培育銀發經濟龍頭企業,推動產業鏈上下游協同發展,助力規模化、集群化、品牌化發展。引導金融機構推動南京醫藥和養老服務業、無錫智慧健康養老產業、常州康復輔助器產業、蘇州生物醫藥產業集群、泰州大健康產業集群等銀發經濟產業集群高質量發展。鼓勵金融機構協助地方政府和企業謀劃具有復合領域、全產業鏈、產城融合特點的銀發經濟產業園,發揮江蘇制造業基礎深厚優勢,培育發展養老領域新質生產力,助力打造高水平、特色化的銀發經濟產業園區,金融支持建設全省銀發經濟特色園區建設,著力打造國內一流銀發經濟發展高地。(省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江蘇省分行、江蘇金融監管局)
7.加強對農村養老金融支持。結合金融支持鄉村振興戰略,指導金融機構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加強對農村養老服務的金融支持。鼓勵農村金融機構組建專門服務隊伍,為老年群體提供包括各類上門便民服務在內的金融服務。通過優化銀行卡助農取款服務、送金融服務進村等方式,為農村老年群體提供養老金查詢、存取款等基礎金融便捷服務。為農村參保人提供更多社銀合作“就近辦”服務。(人民銀行江蘇省分行、江蘇金融監管局、省人社廳)
8.支持銀發消費促進行動。鼓勵金融機構創新養老消費金融產品,針對醫療保健、適老化改造、旅居康養等領域提供低息、長期、靈活還款的消費貸款,簡化申請流程并依法適當放寬年齡限制,降低老年人融資成本。支持金融機構與高品質養老機構合作,優化養老服務費用支付模式,對接提升養老生活品質需求。助力數字惠民消費創新場景,拓展數字人民幣應用集聚區建設,打造“一刻鐘數幣便民服務圈”。引導專業化、品牌化、連鎖化養老服務企業參與保險公司服務供給,按期舉辦江蘇國際養老服務博覽會,搭建養老服務企業與保險公司協作平臺。(人民銀行江蘇省分行、江蘇金融監管局、省民政廳、省衛生健康委)
(三)促進養老財富保值增值
9.推動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保值增值。穩妥開展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委托投資,根據基金運行情況,合理確定委托投資規模,引導有條件的地區積極穩妥擴大基金委托投資規模,提升基金支撐能力和可持續性。(省人社廳、省財政廳)
10.大力發展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加強企業年金政策宣傳,創新工作機制,以國企、園區、開發區等為突破口,積極擴大企業年金覆蓋面。加強年金備案管理監督,完善職業年金管理機制,確保基金運行安全平穩。鼓勵年金基金管理人探索開展差異化投資,強化年金基金管理機構的風險意識、紅線意識。優化金融機構工作流程、豐富年金產品供給,推動有條件、有意愿的用人單位探索放開企業年金個人投資選擇,形成創新試點案例。支持符合條件的法人金融機構積極申報企業年金、職業年金管理資格。(省人社廳、省財政廳、江蘇金融監管局、江蘇證監局、省國資委)
11.推動個人養老金發展。做好個人養老金政策培訓和宣傳解讀,推動個人養老金制度規范發展。落實好個人養老金提前支取辦法,保障參加人特殊需求。鼓勵金融機構堅持風險底線,開發儲蓄存款、理財產品、商業養老保險、公募基金等高品質、精細化的個人養老金產品。支持金融機構探索開展投資顧問業務,規范代理開戶行為,為消費者提供便捷、高效的個人養老金服務。引導證券基金經營機構規范開展個人養老金相關基金業務,做好風險揭示,強化投資者適當性管理。指導金融機構切實優化服務流程,改善群眾體驗。(省人社廳、省財政廳、江蘇金融監管局、江蘇證監局)
12.鼓勵保險機構大力發展商業保險年金業務。鼓勵保險機構創設兼具養老風險保障和財富管理功能的商業保險年金新型產品,支持浮動收益型保險發展。鼓勵保險機構積極開發適合老年人的健康醫療保險產品,規范商業補充醫療保險發展,指導符合條件的商業保險機構承辦大病保險、長期護理保險等服務工作。指導共保體公司完善“江蘇醫惠保1號”產品保障方案,持續加強投保擴面工作,優化服務流程,不斷滿足參保人員多元化醫療保障需求,持續健全完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深化醫保數據賦能實驗室建設應用,發揮醫保數據賦能商業健康保險創新發展。鼓勵保險機構將老年人健康管理、居家醫療、康復、護理等納入保障范圍,持續推進人壽保險與商業長期護理保險責任轉換業務試點,探索提供‘醫、護、康、養、居’一體化的養老金融綜合解決方案。(江蘇金融監管局、省醫保局、省衛生健康委、省民政廳)
13.豐富養老金融財富管理業務。支持具有養老屬性的儲蓄類、理財類、證券類、基金類、信托類、保險類等產品發展,開發提供長期穩定收益、符合養老跨生命周期需求的金融產品。推動加大權益類資產配置,鼓勵銀行、理財公司、信托公司等與證券公司、公募基金、私募基金對接,暢通合作機制與入市渠道。支持轄內理財公司獲取養老理財資格,開發適當的理財產品,滿足不同群體的養老理財需求。推動數字金融與養老金融協調發展,提高養老財富規劃能力,精準支持個性化需求。(人民銀行江蘇省分行、江蘇金融監管局、江蘇證監局)
(四)豐富養老金融產品供給
14.創新多元化養老金融產品。鼓勵金融機構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發揮“投、貸、債、租、證、保”協同作用,加大為不同階段、不同特征老齡群體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務。鼓勵金融機構加強金融科技應用,深度挖掘信息數據資源,對養老企業精準畫像,在風險可控前提下,開發養老專屬純信用貸款產品。指導信托公司圍繞托養照護特殊需要設計信托產品,發展慈善信托。支持金融租賃公司開發適合養老服務行業和老年人康復輔助器具產業特點、價格公允的產品,并提供融資租賃等金融服務。支持保險機構以適當方式參與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探索實現長期護理、風險保障與機構養老、社區居家養老等服務有效銜接,創新優化保險理賠條件和方式。(人民銀行江蘇省分行、江蘇金融監管局、江蘇證監局、省民政廳、省衛生健康委)
15.鼓勵金融機構根據自身定位提供差異化金融服務。有效發揮政策性金融機構作用,對建設周期長、現金流穩定的養老項目,優先給予中長期貸款支持,通過靈活設置還款方式,減輕企業還款壓力。鼓勵商業銀行發揮機構優勢,創新開發靈活便捷、滿足養老機構運營需要的信貸產品。探索完善抵質押貸款政策,拓寬信貸擔保物范圍。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不改變養老服務機構性質和用途的前提下,創新以養老服務領域經營主體有償取得的土地使用權、產權明晰的房產、養老設施等固定資產為抵押,并積極拓寬養老產業貸款抵押擔保范圍,探索向輕資產屬性的養老機構創新基于合同協議、預收費用、知識產權等的預期收益權質押貸款。民政部門將五級養老機構名單動態推送至金融管理部門及金融機構,加強信息共享與挖掘,引導金融機構精準支持養老機構。(人民銀行江蘇省分行、江蘇金融監管局、省民政廳)
16.拓展多元化融資渠道。支持符合條件的銀發經濟項目申報中央投資、地方政府專項債券,支持省戰略性新興產業母基金相關產業專項基金、產業子基金投資符合條件的銀發經濟項目,鼓勵金融機構提供配套融資支持。支持優質大中型養老機構和銀發經濟領域企業發行信用類債券。鼓勵法人金融機構發行養老專項金融債券和養老主題金融債券。用好“證券江蘇”服務平臺,建立銀發經濟企業上市培育后備庫,組織開展“走進交易所”系列活動。發揮江蘇省區域性股權市場“專精特新”專板作用,推動成熟企業登陸新三板。建設私募股權和創業投資份額轉讓平臺,組建江蘇S基金聯盟,暢通資本與銀發經濟產業良性循環。推動支持全省各地開展金融資產投資公司(AIC)直接股權投資試點,引入大型國有金融機構資金和綜合金融服務資源,加快推進債轉股基金和股權直投基金業務落地,面向養老重點企業進行投資。(人民銀行江蘇省分行、江蘇證監局、省委金融辦、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民政廳)
(五)提高養老金融服務水平
17.提升金融服務適老化水平。鼓勵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科學合理布局網點,加強網點和數字服務的適老化改造,合理配置老年輔助設備,推出適老化手機銀行APP,提升老年人金融服務體驗。尊重老年人習慣,保留、增加線下人工服務,必要時提供上門服務。完善“老年友好型”金融消費環境,提供符合老年人支付習慣的金融服務方式,做好支付結算、賬戶管理和投資等金融服務。(江蘇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江蘇省分行)
18.加強養老金融宣傳教育。結合“3·15”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教育宣傳、9月“金融教育宣傳月”、10月“敬老月”等教育宣傳活動,聚焦老年群體,開展形式多樣的養老金融知識宣傳,提高老年群體金融素養和風險防范意識。開展存款保險制度等政策宣傳,指導金融機構自主開展常態化養老金融宣傳教育,建立由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金融教育示范基地等組成的“江蘇養老金融教育聯盟”,為老年群體提供更加全面專業的金融教育宣傳。規范養老金融產品風險告知、消費者評估等環節,加強養老金融產品合規性、銷售適當性、信息披露完整性等全過程監管,進一步暢通老年金融消費者投訴渠道,完善投訴處理機制,加大涉老非法金融活動防范和打擊力度,規范養老機構預收費管理,保護老年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持續強化拒收現金整治力度,依法依規對各類拒收現金行為實施處罰,持續優化現金服務和現金支付環境。(江蘇金融監管局、省委金融辦、人民銀行江蘇省分行、江蘇證監局、省民政廳、省公安廳)
三、組織保障
(一)發揮協同合力。人民銀行江蘇省分行、江蘇金融監管局與省有關部門定期會商、溝通、協調全省養老金融相關工作,加強信息共享,做好融資對接服務,加強金融政策與產業政策的協調配合,形成積極應對老齡化的政策合力。人民銀行各市分行、各金融監管分局要會同相關部門加強市級工作對接,扎實推進政策細化落實。(人民銀行江蘇省分行、江蘇金融監管局牽頭,各部門參與配合)
(二)強化政策支持。加強貨幣信貸政策引導,用好結構性貨幣政策工具,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銀發經濟和中小養老機構信貸支持力度。發揮省普惠金融發展風險補償基金增信作用,設立服務銀發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政銀合作信貸產品。落實好相關稅收優惠、租金減免、財政補貼等政策。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探索建立養老服務產業發展基金,支持養老產業領域具備市場投資價值的優質項目。(人民銀行江蘇省分行、江蘇金融監管局、省財政廳、省國資委、省發展改革委)
(三)加強考核評估。落實好養老金融相關領域統計制度,加強養老金融監測分析,探索開展養老金融政策效果評估并加強結果運用,將養老金融納入金融機構執行人民銀行政策情況評價體系,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養老領域支持力度。人民銀行各市分行、各金融監管分局、省級金融機構及時總結各地區、各單位養老金融工作進展、存在問題和政策建議,向省級金融主管部門提交工作報告。(人民銀行江蘇省分行、江蘇金融監管局)
(四)加強經驗交流和推廣。支持各地區、各金融機構結合實際開展養老金融創新試點示范。不定期組織開展養老金融交流研討,推動各地區、各金融機構及時總結提煉養老金融特色工作、做法成效,對好的經驗做法加大宣傳力度,加快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實踐經驗。(人民銀行江蘇省分行、江蘇金融監管局牽頭,各部門參與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