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招標投標云網
南京招標投標協會主辦
《市場監督管理信用修復管理辦法》發布
為規范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信用修復管理工作,鼓勵違法失信當事人主動糾正違法失信行為、消除不良影響、重塑良好信用,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優化營商環境,市場監督管理局近日印發了《市場監督管理信用修復管理辦法》(以下(以下簡稱《辦法》)。
《辦法》所稱信用修復管理,是指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按照規定的程序,將符合條件的當事人依法移出經營異常名錄、恢復個體工商戶正常記載狀態、提前移出嚴重違法失信名單、提前停止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以下簡稱公示系統)公示行政處罰等相關信息,并依法解除相關管理措施,按照規定及時將信用修復信息與有關部門共享。
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被標記為經營異常狀態的當事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本辦法規定申請信用修復:(一)補報未報年份年度報告并公示;(二)已經履行即時信息公示義務;(三)已經更正其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公示信息;(四)依法辦理住所或者經營場所變更登記,或者當事人提出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可以重新取得聯系。
除上述情形,或者僅受到警告、通報批評和較低數額罰款外,其他行政處罰信息公示期滿六個月,其中食品、藥品、特種設備領域行政處罰信息公示期滿一年,且符合下列情形的當事人,可以申請信用修復:(一)已經自覺履行行政處罰決定中規定的義務;(二)已經主動消除危害后果和不良影響;(三)未因同一類違法行為再次受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行政處罰;(四)未在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失信名單中。
當事人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滿一年,且符合下列情形的,可以依照本辦法規定申請信用修復:(一)已經自覺履行行政處罰決定中規定的義務;(二)已經主動消除危害后果和不良影響;(三)未再受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較重行政處罰。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實施相應管理措施期限尚未屆滿的,不得申請提前移出。
當事人申請信用修復,應當提交以下材料:信用修復申請書;守信承諾書;履行法定義務、糾正違法行為的相關材料;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信用修復申請提交后,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會在相應的時間內作出處理。當事人故意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情節嚴重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撤銷準予信用修復的決定,恢復之前狀態。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行政處罰信息、嚴重違法失信名單公示期重新計算。
《辦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來源:中國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