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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布國家標準《建筑與市政工程施工質量控制通用規范》
GB 55032-2022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近日發布公告,批準《建筑與市政工程施工質量控制通用規范》GB 55032-2022(以下簡稱《規范》)為國家標準,自2023年3月1日起實施。同時明確,《規范》為強制性工程建設規范,全部條文必須嚴格執行。現行工程建設標準中有關規定與《規范》不一致的,以《規范》的規定為準。
《規范》明確,工程項目施工應建立項目質量管理體系,明確質量責任人及崗位職責,建立質量責任追溯制度。施工過程中應建立質量管理標準化制度,制定質量管理標準化文件。工程項目各方的工程建設合同,應明確具體質量標準、各方質量控制的權利及責任。工程項目各方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設計。施工進度計劃應經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審批后執行。施工中不得任意壓縮工期。工程質量控制資料應準確齊全、真實有效,且具有可追溯性。實行監理的工程項目,施工前應編制監理規劃和監理實施細則,并應按規定程序審批。未實行監理的項目,建設單位應成立專門機構或委托具備相應質量管理能力的單位獨立履行監理職責。施工現場應根據項目特點和合同約定,制定技能工人配備方案。
同時,廢止下列工程建設標準相關強制性條文:
準》GB 50210-2018第3.1.4、o.上-16.1.12、7.1.12、11.1.12條。
《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 50300-2013第5.0.8、6.0.6條。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檢測技術管理規范》GB 50618-2011第3.0.3、3.0.4、3.0.10、3.0.13、4.1.1、4.2.1、4.4.10、5.4.1條。
《建筑工程檢測試驗技術管理規范》JGJ 190-2010第3.0.4、3.0.6、3.0.8、5.4.1、5.4.2、5.7.4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