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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招標投標協會主辦
趙 勇 《招標采購專業理論與法律基礎》主編
李德華 《招標采購專業理論與法律基礎》副主編
對于招標采購專業人員(以下簡稱招采人員)來說,不僅要學習方式方法,還要掌握其中的規矩和規律。“招標采購專業理論與法律基礎”是招采人員能力評價測試的基礎科目,對應的輔導教材為《招標采購專業理論與法律基礎》,對實務、項目管理、合同管理等其他科目考試所需的專業實務、經濟、管理和法律知識具有重要的基礎支撐作用。考生通過本門課程的學習,能夠實現以下五個方面的目的。
第一、夯實專業基礎。學習基礎理論為招采人員提供了必要的知識支撐。《招標采購專業理論與法律基礎》不僅涵蓋經濟學、管理學、法學等相關基礎理論,還涉及公共資源交易、供應鏈管理、綠色采購等專業領域。這種系統性學習能有效提升專業人員的理論素養和專業技能,為解決實際工作中的復雜問題提供理論依據。
第二,促進全方位能力提升。基礎理論的掌握是招標采購實務、項目管理和合同管理等更高層次技能的前提條件。只有全面掌握基礎理論,才能在實際工作中綜合運用經濟、法律、管理等多學科知識,更好地適應招標采購國際化、智慧化、綠色化發展趨勢。
第三,增強法規與合規意識。本門課程的學習重點關注相關法律法規及其背景和精神。招標采購工作要求專業人員熟知法律框架,尤其在面對不斷變化的法律政策時,能夠快速適應并正確運用,以保證招標采購的合規性和透明度。
第四,應對行業變化與發展。隨著供應鏈采購、綠色采購、戰略采購、智慧采購等新概念的興起,招標采購領域對于專業人員的要求越來越高。學習基礎理論能夠幫助專業人員及時理解和掌握行業發展趨勢,并在實際工作中體現專業性和前瞻性。
第五,提升職業水平與競爭力。對于參加能力評價測試的考生而言,掌握基礎理論是通過考試、獲得行業認可的重要保障。同時,這種學習也能幫助專業人員在職業發展中奠定扎實的基礎,提升行業競爭力。
總體來說,學習《招標采購專業理論與法律基礎》,不僅能提升個人專業能力,還能更好地適應行業需求和變化,助力職業發展。對于招采人員而言,這是一項不可或缺的重要任務。
(一)科目名稱的歷史沿革
招采人員能力建設主要經歷了四個階段,相應考試(測試)的基礎科目名稱也有所變化:(1)2009年至2014年,施行職業水平考試階段。考試科目名稱為“招標采購法律法規與政策”內容主要集中于招標采購相關法律、政策;(2)2015年至2018年,施行職業資格考試階段。其中2018年的工作安排為考試收尾,考試科目名稱為“招標采購專業知識與法律法規”,完善了招采人員知識結構的構建,突出專業知識對招標采購工作的基礎性作用;(3)2019年至2023年,施行招采人員專業技術能力評價階段。測評科目名稱為“招標采購法律法規”,因主要面向初級招采人員能力評價測試者(已通過初級招采人員能力評價測試者,在參加中級測試時免考該科目),內容主要為招標采購法律相關內容;(4)自2024年開始,以《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2022版)》將招標采購專業人員納入新增職業崗位為契機,將其定位為職業水平測試。考試科目名稱相應調整為“招標采購專業理論與法律基礎”,輔導教材調整為《招標采購專業理論與法律基礎》,內容綜合了以往基礎科目的內容。
(二)科目知識體系的特點
新調整后的《招標采購專業理論與法律基礎》,知識體系較以往各階段版本變化較大,主要特點體現在四個方面:(1)強調基礎性知識。系統介紹了其他科目所需的專業實務、經濟、管理和法律等各類基礎知識;(2)突出理論性。系統介紹了招標采購所涉及的經濟學、管理學和法學等相關理論;(3)注重全面性。對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政府采購、土地使用權和礦業權出讓、國有產權交易等各領域公共資源交易均有涉及;(4)從行業實際需求出發。創新地增加了供應鏈采購、綠色采購以及新的法律環境下的行業合規等知識內容。
《招標采購專業理論與法律基礎》知識體系涵蓋了招標采購的基本理論、主要法律制度等內容,具體包括七個方面:(1)招標采購概論。主要介紹招標采購的概念與分類、交易規則與采購方式、招標采購的目標與原則、招標采購制度的建立與發展、招標采購制度的意義和作用、招標采購的知識體系等內容:(2)招標采購的經濟學理論。主要包括市場理論、博弈論、委托代理理論、內生增長理論、交易成本理論、公共選擇理論等內容;(3)招標采購的管理學原理。主要涉及相關概念與原則、招標采購戰略管理、招標采購計劃管理、供應鏈管理、管理要素及控制等內容;(4)招標采購的法律基礎。涵蓋法律范疇、法律關系、法律原則、監督與救濟、法治環境建設等內容;(5)國內外招標采購法律制度體系。包括國內各層級法律及政策、標準等文件以及國際組織采購規則等內容;(6)招標采購相關法律法規。主要包括民商事、競爭、投資建設、數字經濟、綠色低碳以及救濟等法律概覽;(7)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體系。主要涉及公共資源交易基礎知識、公共資源交易類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體系建設等內容。
(一)學習資料的定位與使用
目前,考生可獲取的本科目學習資料主要包括考試大綱、輔導教材、習題等。各類資料既有區別,又有聯系其特點與作用各不相同,這些資料相互配合,構成了有機的學習資料體系。
1.考試大綱是考試的唯一依據
除考試大綱外,其他資料僅起參考作用。本科目的考試大綱作為其他科目的基礎,涵蓋了其他三科的全部基礎知識范圍。考試大綱具有高度概括、伸展性強的特點,也正是由于這一特點,其雖然是考試的唯一依據,但是對考生學習的直接指導作用不夠,仍需其他學習資料予以補充。
2.輔導教材是夯實考生基礎知識的主要參考資料
雖然自《行政許可法》頒布以來職業資格/水平類考試的教材不再統一指定,但是將教材定位于輔導作用是合乎規定的。中國招標投標協會組織編寫的本科目輔導教材《招標采購專業理論與法律基礎》,旨在深化落實考試大綱的具體知識點,幫助考生更好地掌握應試以及學習、工作中所需的各類招標采購基礎知識。
3.習題是直接面向考試答題的重要參考資料
高水平的習題在題干背景、設問角度、參考答案等方面均與真題相當或相近,通過足夠數量的模擬訓練,能夠幫助考生克服思維與答題協調銜接難題,準確把握答題要領,解決因熟練程度不夠造成的隱性失分問題。當前圖書市場上有不少水平較高的習題集可供使用,如中國招標投標協會組織編寫的招采人員能力評價測試習題類資料就具有較高的參考價值。
(二)系統化學習
本科目所涉知識領域較多,專業技術、經濟學、管理學、法學等知識均有涉及。考生可以在通過輔導教材建立起完整知識框架的基礎上,采用章節學習法等方式進行學習,最終落實到具體制度或條文等理解層面。
1.通讀教材,構建知識地圖
在學習《招標采購專業理論與法律基礎》時,考生應首先略讀全書,了解大體的章節結構和內容范圍。在此基礎上,將教材各章內容要點匯總成知識地圖,建立初步的知識框架,并了解體會各章節的相互關聯性。
2.章節學習,掌握基本知識和基礎理論
考生可以通過章節學習,全面掌握招標采購基本概念、原則和方法、專業技術以及經濟學、管理學、法學等各學科的基本知識,進而逐步深入掌握各學科基礎理論和方法。
3.重點制度和條款的深入理解
以法律為例,僅理解法律范疇等基礎知識遠遠不夠,還要掌握招標采購法律制度以及與招標采購密切相關的其他民商事法律等內容。涉及法律政策條文的,本科目與其他科目的要求有所不同,通常不要求像實務、合同管理等科目那樣綜合運用分析,但是對于常見的對錯應能夠分辨清楚,并能夠準確理解條文背后的立法精神或政策目標。
4.行業前沿知識的重點把握
當前,數字化、專業化、集約化、協同化(以下簡稱“四化”)已經成為招標采購領域的發展趨勢,輔導教材以較大篇幅對相應基本理論、制度和知識進行了介紹。考生可以結合行業發展新要求,合理安排學習計劃,突出學習重點,牢牢把握供應鏈采購、數字采購、綠色采購等行業發展趨勢和前沿知識內容。
(三)鞏固、總結與查新
1.按計劃多輪次學習
本科目所考查的經濟學、管理學與法學等學科是以記憶為基礎的理解和運用。對陌生、難以理解的重點、難點,考生需要反復記憶、吸收理解,并在合理周期內堅持復習、強化記憶,鞏固所學知識。
2.不斷總結經驗教訓
考生在多輪次的學習中,要堅持做好筆記,不斷將書讀透、讀薄,將重要內容濃縮成易于復習的要點。可以通過表格或對比方式進行總結,例如對比民事訴訟、行政訴訟法律制度在具體規定方面的異同。對于反復學習仍易遺忘的知識或容易做錯的題目,采取專項記錄等方式予以解決。
3.關注最新法律政策的出臺
由于社會關系變動性強,我國法律和政策的調整也較為頻繁。國家級考試命題對于考試輔導教材交付印刷前較新的法律、政策修訂內容,尤其是體現行業發展趨勢的“四化”等內容,關注度相對較高;對于交付印刷后的法律、政策修訂內容,原則上采取回避的做法。因此,考生應時刻關注相關法律和政策的變化,及時對復習側重點作出調整,以達到事半功倍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