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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財購〔2024〕179號
省各部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各設區市、縣(市)財政局,各政府采購代理機構:
為加強對政府采購活動的監管,提升政府采購透明度,持續優化政府采購營商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現就進一步規范我省貨物、服務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適用情形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貨物、服務項目,采購人可以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
(一)只能從唯一供應商處采購。指因貨物或者服務使用不可替代的專利、專有技術,或者公共服務項目具有特殊要求,導致只能從某一特定供應商處采購。使用專利或者專有技術的項目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需要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
1.項目功能的客觀定位決定必須使用指定的專利、專有技術或服務,而非采購人的主觀要求。不得僅以項目技術復雜或者技術難度大為由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
2.項目使用的專利、專有技術或服務具有不可替代性,沒有可以達到項目功能定位同樣要求的其他替代技術方案。如使用不同的專利、專有技術或服務,能夠滿足相同或相似的項目功能定位的技術需求目標,且不影響項目質量和使用效率的,不得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
3.因產品或生產工藝的專利、專有技術或服務具有獨占性,導致無法由其他供應商分別實施或提供,只能由某一特定供應商提供。
(二)發生了不可預見的緊急情況不能從其他供應商處采購。因采購人缺乏合理規劃導致項目緊急的,不適用該項規定。
(三)必須保證原有采購項目一致性或者服務配套的要求需要繼續從原供應商處添購,且添購資金總額不超過原合同采購金額百分之十的。
(四)公開招標等失敗后轉單一來源采購。公開招標數額標準以上的貨物、服務項目,投標(響應)截止時間結束后參加投標(響應)的供應商只有一家,或者資格審查后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只有一家,或者在評審期間通過符合性審查的供應商只有一家,且采購文件不存在差別歧視待遇、資格條件設置不合理等情形,采購程序符合規定,需要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
二、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實施要求
(一)加強采購需求管理。采購人應當按照《政府采購需求管理辦法》(財庫〔2021〕22號)加強單一來源采購項目需求管理,對采購標的的行業現狀、市場供給等情況進行深入調查,形成是否具有唯一性的市場調查結論,必要時可邀請具有相關經驗的專業人員進行采購需求論證,結合同類采購項目歷史成交信息進行價格測算,確保采購金額合理。
(二)規范開展專家論證。對于適用情形一只能從唯一供應商處采購的,采購人應當在采購活動開始前,組織3名以上單數專業人員組成論證小組對單一來源采購方式進行論證。專業人員應當是采購標的領域的專家,可由采購人自行選定,也可從政府采購評審專家庫中隨機抽取。專業人員應當遵守回避規定,不能與論證項目有直接利害關系,也不能是采購人或者潛在供應商及其關聯單位工作人員。專業人員應當圍繞采購項目預算安排是否科學合理、采購項目是否必須從唯一供應商處采購等方面,客觀、獨立、明確地出具論證意見。論證意見應當由專業人員分別出具并簽名。
(三)強化內部控制管理。采購人應當按照《關于印發江蘇省省級預算單位政府采購內部控制規范的通知》(蘇財購(2021]10號)要求,建立健全單一來源采購內控機制,將單一來源事項納入本單位“三重一大”議事范圍進行研究決策,按照“誰采購、誰負責”的原則,對采購需求和采購結果負責。
(四)依規履行審批程序。
1.對適用情形一、三、四且達到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的貨物、服務項目,采購人擬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應當在采購活動開始前或公開招標等失敗后,報經主管預算單位審核同意后,向同級財政部門申請批準。
其中,對適用情形一、三的項目,采購人在報主管預算單位審核和財政部門審批前,應當將項目信息、唯一供應商信息等在江蘇政府采購網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期內收到異議的,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在公示期滿后5個工作日內組織補充論證,論證后認為異議成立的,應當依法采取其他采購方式;論證后認為異議不成立的,應當將補充論證的結論告知提出異議的供應商、單位或者個人,同時將異議意見、論證意見與公示情況一并報財政部門。
對適用情形四的項目,采購人不得對原招標文件的要求作實質性修改。
2.對適用情形二,以及未達到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的只能從唯一供應商處采購的貨物、服務項目,采購人擬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應當執行本單位政府采購內部控制規范,并嚴格按照《政府采購非招標采購方式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74號)等規定規范開展采購活動。
三、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審批
(一)直接申請單一來源采購。
對適用情形一、三的項目,采購人應當向同級財政部門直接申請單一來源批準,并提交以下材料:
1.采購方式變更申請。包括采購人名稱、聯系人及聯系電話、采購項目名稱、項目概況等基本情況;項目預算金額、立項批復文件等資金來源證明;申請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理由,擬定的唯一供應商名稱、地址、聯系電話等。
2.論證意見。包括專業人員姓名、工作單位、專業領域職稱等信息和具體論證意見。
3.公示情況。在江蘇政府采購網發布的擬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公示證明材料,以及公示期間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相關材料。
4.單位內部決策意見。采購人關于單一來源事項的“三重一大”事項議事決定的會議紀要等材料。
5.市場調查及價格測算情況。采購人應當對采購標的市場競爭、供需環境、服務水平等情況進行詳細調查,并在市場調查的基礎上科學測算項目所需投入的人工、材料等費用支出。
6.主管預算單位的書面審核意見。主管預算單位應當加強對本部門所屬單位申請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審核,并對審查項目預算安排是否合理、市場調查是否充分、是否符合法定情形等出具書面審核意見。
7.財政部門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屬于適用情形三的,還應當提交原采購項目合同。
(二)變更申請單一來源采購
對于適用情形四,采購人向同級財政部門申請變更為單一來源采購方式時,除提供上述所列第1、4、5、6、7項材料外,還應當提供如下材料:
1.在江蘇政府采購網發布的招標公告網址鏈接:
2.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對項目招標情況的說明,包括供應商提出質疑和答復材料等;
3.評標委員會或3名以上專業人員出具的項目招標文件不存在差別歧視待遇、資格條件設置不合理等情形,以及招標程序符合規定的論證意見。
四、加強單一來源采購監管
(一)切實落實采購人主體責任。采購人要有效落實主體責任,嚴格依照政府采購相關法律法規開展單一來源采購,明確財務、資產、業務等相關部門責任,依法向財政部門提交合規、明確、完整的申請材料,并對其合規性、真實性負責。財政部門發現采購人提供虛假材料或故意隱瞞不報的,將記入其政務誠信檔案,并依據政府采購法律法規處理。
(二)從嚴審批單一來源采購申請。財政部門實行單一來源采購申請限時辦結制度,要充分利用政府采購交易系統提高審核效率,重點審核專業人員論證意見是否完整、清晰、明確,是否充分論證供應商的唯一性。論證意見不明確、含混不清或者依據不充分的,不子審核通過。申請材料符合政府采購法律法規和本通知要求的,依法予以批復;不符合規定要求的,應當及時退回并告知理由。
(三)強化單一來源采購監督管理。除涉密單一來源采購項目外,達到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的貨物和服務類單一來源采購申請應通過“蘇采云”政府采購交易系統“方式變更申請”模塊提交各級財政部門要加強單一來源采購項目監管,將單一來源采購執行情況納入政府采購監督檢查范圍。各主管預算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政府采購內部控制制度,加強對所屬單位單一來源采購的管理與指導。
五、其他事項
(一)涉密單一來源采購項目按照省財政廳、省國家保密局《關于轉發財政部國家保密局關于印發(涉密政府采購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蘇財購〔2019〕43號)執行。各級采購人要加強涉密采購項目信息管理,杜絕泄密事件發生。
(二)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江蘇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江蘇省貨物及服務政府采購方式變更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蘇財購〔2007〕9號)中相關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國家有新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