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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訊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安部、國家數據局近日聯合印發《關于全面推行以專項信用報告替代有無違法違規記錄證明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提出,省級信用牽頭部門要與相關部門加強協同聯動,按照“應替盡替”原則,將涉及出具有無違法違規記錄證明的領域全部納入替代范圍。積極擴大專項信用報告應用范圍,依法依規拓展應用場景,在行政審批、招標投標、企業融資、申請優惠政策等事項中推廣“信用代證”。同時,“信用中國”網站要與省級信用平臺網站建立信用信息互聯互通機制,按照相關數據共享標準向各地區共享非本地區的信用主體基本信息。
《通知》要求,各地區要于2025年9月底前全面開展“信用代證”工作,實現“一份信用報告代替一摞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