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招標投標云網
南京招標投標協會主辦
邀請招標在建設工程領域法律適用的思考
文/四川省電力公司涼山供電公司 楊陽
現代工程建設普遍采用招標投標機制,以求最大限度地利用市場經濟特點,實現經濟效益的提升。實踐證明,邀請招標是工程建設通常采用的有效招標方式之一。本文以邀請招標的優劣勢作為切入點,重點論述邀請招標在建設工程領域法律適用的建議,提出加大立法工作力度、完善監督管理等建議,為同業者提供必要的參考。
邀請招標的優劣勢
邀請招標(Inviting tenders)也稱選擇性招標,是由采購人根據供應商或承包商的資信和業績,選擇一定數目的法人或其他組織(不能少于3家),向其發出招標邀請書,邀請他們參加投標競爭,從中選定中標供應商的一種合作方式。
與公開招標相比,邀請招標優劣勢并存。從法律適用的角度來看,應在現有基礎上進一步發揮邀請招標的優勢,應對不足,從而實現其應用的擴大化和規范化。
1.邀請招標的優勢
邀請招標的主要優勢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工作效率高。二是對象實力更有保障。三是工作成本低。由于邀請招標的對象往往是固定的,招標方可以直接選取具有較強實力的對象,邀請參與競標,所有企業均具有施工資質、技術條件,避免了審核工作的麻煩,體現出極高的工作效率,同時針對招標投標活動的準備性投入也得到控制和降低。一些技術要求復雜或有特殊專業要求的項目發包,采用邀請招標時,只有少數潛在投標人可供選擇,可以縮短招標時間,提前帶來效益。就參與競標的企業而言,邀請招標也能提升自身中標的幾率,間接實現效益提升。
2.邀請招標的劣勢
邀請招標的劣勢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容易滋生腐敗。二是未能充分尊重市場價值規律,降低了競爭機制的積極作用。我國法律對邀請招標的應用有很多明確的條文規定,在滿足規定的情況下,招標方即可開展邀請招標。然而在此過程中,如果招標方內部控制工作不到位、管理上存在疏漏,負責人很可能與邀請對象存在暗箱交易,影響招標投標的公平性。與此同時,市場經濟要求的公平競爭,實際上因邀請招標被打破,實力強的企業可以持續獲得機會,實力較弱的企業則進一步遭受壓制。
邀請招標在建設工程領域法律適用的建議
1.加大立法工作力度
現階段我國法律對邀請招標有三條核心規定:一是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秘密或者搶險救災,適宜招標但不宜公開招標的。二是項目技術復雜或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地域環境限制,只有少量潛在投標人可供選擇的。三是采用公開招標方式的費用占項目合同金額的比例過大的。滿足相關規定且經過批準,即可以進行邀請招標。
上述條文帶有典型的框架性特點。如“技術復雜”的標準并不明確,技術人員需求量大、技術實踐工序多、技術設備要求高均可納入“復雜”之列,框架性理論并不具體,無法為實際工作提供足夠參考。
實際工作中,建議以上述三項基本條文為基礎,出具區域性法規條目,各地結合自身建設工程特點,擬定各項細則。如將“技術復雜”定義為:需要動用20臺/部以上機電設備,需求50名以上專業技術工人/工程師等,使法律法規從框架到細節得到充分明確,以法律作為支撐,開展邀請招標活動。
2.完善監督管理
邀請招標工作面臨腐敗問題。這一弊端無需諱言,應在現有基礎上,以內部外部工作聯合進行的方式,完善監督管理,充分發揮邀請招標在建設工程領域的積極作用,降低其不利影響。
內部工作上,要求招標方構建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實現權力分配和制衡,避免內控失效和“一言堂”等問題出現。針對部分招標方屬于事業單位,無法構建與企業單位相似的內控制度的特殊情況,應與當地監督部門、上級領導部門進行磋商,請求上級部門、監督部門安排人員,與招標部門共同成立臨時控制小組,針對邀請招標的一系列工作進行協商、執行,應對制度弊端。
外部工作上,首先強調審計工作有效性,有效了解邀請招標工作下各項收支情況,并與工程負責人、一線人員進行交流,獲取更多具有實際價值的信息,了解是否存在各類問題。其次,因邀請招標項目多屬于公共事業范疇,應接受來自社會各界的廣泛監督,設立問題舉報熱線,允許各級人員反映邀請招標工作中的問題,增加監管透明度,應對制度現有不足,提升監督管理有效性。
3.合理進行標底分析
對標底進行分析,主要作用是出具更具科學性的招標方案,以避免流標、造價不合理等問題。在邀請招標過程中,因工程存在特殊性,可能導致造價評估困難,如建設地點地形條件、氣象條件惡劣,在該項目上的支出可能遠超常規工作,但超過的額度究竟是多少,卻存在動態變化性,難以精準獲知,因此,招標部門應責成技術人員,進行更細致、更全面的造價分析,確定標底。如施工地點位于我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面臨風沙、高溫天氣,可根據工程工期、工人數目計算高溫補貼,確定風沙影響級別,納入到預算中,滾入工程造價,使標的更加科學可信,為邀請招標工作提供更多科學的數據支持。
邀請招標在建設工程領域法律適用的展望
1.應用范圍的擴大趨勢
以現有工作為基礎,可以發現邀請招標在建設工程領域的應用范圍正不斷擴大,其法律適用性也日臻完善,未來該制度的推行也很可能呈現繼續擴大的趨勢。我國東部社會建設情況較為良好,以區域經濟平行發展、綜合提升為視角,未來發展的重點區域可能更多向中西部傾斜,中西部水網密布、地形條件偏高、山丘、戈壁等特殊地面較為常見,自然條件相對不夠理想,工程建設必然面臨招商乏力、引資不易的局面,很可能需要通過邀請招標的方式,謀求獲取資金、資源和技術。這也為邀請招標在建設工程領域應用范圍的擴大以及其法律適用性的增加提供基礎。
2.核心問題的解決和新問題的產生
當前邀請招標的不足能夠通過管理予以應對,但隨著其應用范圍的增加,新問題的產生讓邀請招標力不從心。如擬定了招標方內部控制/聯合工作小組機制,應對固有招標方權力過度集中導致的腐敗問題,但內部控制架構/聯合工作小組是否能夠有效履行責任、避免權力濫用或者沆瀣一氣,同樣無從保證,這催生了邀請招標進一步應用以及法律適用方面的新問題,同樣需要給予重視。可嘗試以法律的持續完善以及監督制度等手段,謀求處理和解決。
綜上所述,邀請招標的優勢在于工作效率高、對象實力強,劣勢在于容易導致腐敗、降低競爭的價值。以法律適用為視角,邀請招標在建設工程領域的進一步應用需加大立法工作力度、完善監督管理、合理進行標的分析,以實現邀請招標優勢的有效發揮。
(責編:楊金亮)